关于解除喻峰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13-05-28 浏览次数:

488sb.com文件

华大法硕处字〔20131

关于解除喻峰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喻峰,男,198611月出生,学生来源湖北省, 2011级法律硕士B班学生,学号11003090482011-2012学年,喻峰同学逾期两周到校上课,严重违反考勤制度,被处于严重警告处分。

受到处分后的,该同学能深刻认识违纪行为的性质,能较好遵守校纪校规,学习表现较好。鉴此,决定解除对喻峰同学的严重警告处分。

488sb.com

一三年五月二十七